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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这两项称号的宝安也有奖

2021-01-08 来源:​宝安日报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林子权)有一笔奖励资金已经在路上,2020年度首次获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宝安企业,请尽快准备申报材料,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申领。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100万元奖励;首次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的,给予50万元奖励。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负责受理此项申报。企业申报条件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和统计关系均在宝安区;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达到规模以上条件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2020年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称号,且该称号为同一级别首次获得的企业。

记者了解到,此项奖励申报起止时间为1月5日至2月4日。申请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第(一)、(二)项材料需验原件。

申报材料

(一)企业获得国家或省有关部门颁发的品牌认定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证明(开户地点为宝安区);

(五)公共信用信息证明材料(可登录深圳信用网、信用广东网查询并打印);

(六)近三年度纳税证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根据实际年限提供相应的纳税证明);

(七)近三年度社保缴纳证明(成立不满三年的,根据实际年限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

(八)经办人联系方式(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电子邮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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