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强迫患者接受治疗实施欺诈

漫画/余洁笑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剑峰 通讯员 吕静)近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陈某桂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桂等以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该案已进入财产刑执行阶段。

2014年9月,吴某崇(另案处理)将国×门诊部牌照及医疗设备等资产整体转让给陈某桂。2016年10月,陈某桂成为深圳国×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门诊部)法定代表人。2015年以来,国×门诊部由于执业情况最差、投诉举报最多,一直是西乡卫监所辖区的重点监管单位。2018年11月底,国×门诊部因“开发”患者疾病被责令停业整顿。陈某桂在停业整顿期尚未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将国×门诊部注销,并于2019年2月15日在原址上注册成立深圳鹏×门诊部(以下简称鹏×门诊部)继续营业,陈某桂仍然为该门诊部实际控制人。

陈某桂作为首要分子,纠集林某、邹某宝、徐某镇及余某国、蔡某琼等医护人员,形成组织关系稳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为牟取非法利益,陈某桂、林某、邹某宝等人指使国×(鹏×)门诊部医护人员以虚构、夸大病情方式“开发”患者疾病。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虚构、夸大女性患者有宫颈糜烂、宫颈粘连、宫颈囊肿、宫颈炎等妇科疾病,虚构、夸大男性患者有男科疾病,欺骗患者进行手术治疗,部分被害人被欺骗后支付诊疗费。如遇患者不接受诱骗,医护人员会采取使用工具在被害人下体制造疼痛、故意割大被害人伤口及手术后不及时缝合等手段,迫使其接受医疗服务。

经核算,国×(鹏×)门诊部强迫交易金额合计40余万元,诈骗金额合计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对以陈某桂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以强迫交易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分别判处十二年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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