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严格查处非法排污行为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何艳 通讯员 江李婷)记者从宝安区水务局了解到,近日,西乡水政监察队在对面源污染进行日常巡查时,查处了一起私接管道违法排污行为。

12月4日上午,区水务局西乡水政监察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鸿宇大厦周边新屋围二巷某房屋的雨水管道内有污水排出,经排查,该污水系房东私接污水管,接入新建雨水管道所致。执法人员对其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据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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