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入户宣讲知识 引导定点投放

宝安讯宝安日报记者 张爽 通讯员 林海 童羽习)餐桌上用过的纸巾是“厨余垃圾”吗?零食的塑料包装是否属于“可回收物”?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9月23日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员志愿者到新安街道高发西岸花园开展垃圾分类宣传督导活动,现场解答居民各种疑问,同时采取上门入户的方式向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及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支持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活动现场,身穿红马甲的党员志愿者向小区居民讲解了垃圾分类收运后的处理流程,对不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单位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介绍,并将300余份垃圾“分类宝典”送到了居民们手中。

据悉,近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按“一人一小区”的方式来推进垃圾分类宣传和服务进社区。由局全体干部职工负责其个人所居住的小区或城中村,利用工作之余开展行走自查,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工作。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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