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民法典送到居民身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生活的里程碑。宝安区各街道、社区组织开展多项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婚姻家庭、人格权利、居住权、物业合同等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把民法典送到居民身边,让民法典深入居民心里。

西乡:为居民讲解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亮点

时间:8月11日

地点:福中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宝安日报讯(记者罗慧怡通讯员邹晓淳)8月11日下午三时,西乡街道普法办、司法所联合福中福社区在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以“民法典: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亮点解析”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福中福社区法律顾问鄢礼丽律师为主讲人,社区居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约50人参与讲座。

讲座中,鄢礼丽律师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与居民息息相关的“物权编”与“婚姻家庭编”,辅之以案例释法,特别对民法典中居住权入典、土地经营权物权化、完善担保物权、新增离婚冷静期制度、新增婚内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等修改亮点进行了详细讲解,加深了居民对民法典的认识和理解。随后,在座社区居民还针对居住权入典、婚内共同财产分割请求权等提出疑问,鄢律师一一作出详细解答。

据悉,西乡街道下一步将大力推进“以案释典”法治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积极引导市民关注民法典、学习民法典。

航城:为企业解读物业服务合同

时间:8月10日

地点:鹤洲社区

宝安日报讯(记者罗慧怡通讯员罗微)8月10日,航城街道司法所联合鹤洲社区工作站在鹤洲恒丰工业城开展了“以案释法”进企业之民法典物业服务合同解读讲座。此次讲座由鹤洲社区法律顾问王新律师主讲,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及工业城各企业负责人、企业代表等30余人参加。

讲座中,王律师对民法典中与物业服务合同直接相关的14条法律条文进行详细解读,并对与物业有关的条文进行了梳理和解读。讲座互动阶段,参与者提问如何处理物业费欠缴问题,王律师表示对于违反约定不支付费用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先催告支付,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可以诉讼或者仲裁,同时明确指出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福海:律师讲解人格权编

时间:8月5日

地点:稔田社区

宝安日报讯(记者罗慧怡通讯员秦佩琪马青艳)8月5日下午,福海街道稔田社区为社区居民举办了一场以“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讲座由稔田社区法律顾问马青艳律师主讲。

法治讲座上,马律师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的编纂历程、制定出台的时代意义及内容纲要,随后重点围绕人格权编的新变化以及重点法条内容,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生动的解读,如:第183条规定了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受损时的责任承担与补偿办法,即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充;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石岩:“把民法典请回家”

时间:8月12日

地点:官田、水田、龙腾社区

宝安日报讯(记者罗慧怡通讯员朱伟俊)8月12日下午,石岩街道司法所组织官田、水田、龙腾社区工作人员及社区法律顾问在各自辖区范围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

据介绍,下一步,石岩街道司法所将通过户外文化墙、小区宣传栏、各社区居民微信群和组织开展“把民法典请回家”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认识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自身权益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式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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