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未如期施工,可顺延多久?

受疫情影响,建设工程无法如期施工,可能产生施工单位如何主张工期顺延、建设单位如何确定能否同意顺延期限等问题。宝安区司法局组织律师就建设工程合同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因疫情影响导致施工单位未能如期施工,施工单位是否有权主张工期顺延?

答:本次疫情原则上属于不可抗力,所延误的工期施工单位可以主张工期顺延。但不能忽视对具体合同履行影响的考察,疫情发生前已经发生工期延误情形的,不得就因疫情延误的工期主张顺延。

问:因疫情影响导致施工单位未能如期施工,可主张顺延多久的期限?

答:双方应结合施工合同约定、施工组织计划、公平原则,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综合判断。就深圳市而言,可按如下建议处理:

1.如施工组织计划中确定正常春节假期阶段项目停工,则正常春节假期阶段一般不应属于顺延工期时间;

2.对于广东省政府要求的推迟复工阶段,一般确定为顺延工期时间更为公平合理;

3.允许复工但仍受疫情影响的阶段,建议承包人提供较为充分的说明和详细的证明材料,发承包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结合合同约定、公平原则等,协商确定工期顺延时间;

4.在规定的开工复工日之后的时间段是否可以申请工期顺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有充分证据证明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允许开工复工后,施工单位仍受疫情影响不能开工复工,且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仍然可以申请工期顺延。比如因疫情防控导致施工现场被封闭、劳务人员无法返回工地、建筑材料无法采购及运输等情况。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责任编辑:谢莹]

图片新闻更多+

街道新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