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个体工商户房租压力 这些政策给予支持

疫情防控期间,个体工商户面临房租压力,各政府部门推出相应的政策予以支持。宝安区司法局组织社区法律顾问就金融机构扶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对于减轻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的房租成本压力,有何政策?

答:一、2020年2月25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鼓励各地通过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政策支持。

二、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政府创办创业园、孵化园、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的个体工商户,《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租金减免。对承租其他经营用房或摊位的,各地可以结合实际出台相关优惠、奖励和补贴政策,鼓励业主为租户减免租金。

同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已授权地方政府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融资租赁公司有何放宽政策?

答:疫情防控期间,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三降三免一放宽”的政策。

鼓励融资租赁公司优先为卫生防疫、医疗设备及医疗应急物资等承租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承租企业,鼓励通过延长租赁期、变更还款方式等调整还款计划,酌情减免不超过6个月的租金利息、免收租金罚息。这也是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首个省级支持中小企业金融专项文件。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责任编辑:谢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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