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战略 深圳宝安网>

首创!宝安区推出“诚信+政府采购”新模式

加强政府采购信用全流程监管

宝安区着力实施“诚信+”战略,扩大信用信息应用领域,“诚信+安全生产”、“诚信+社会组织”……如今宝安率先推出“诚信+政府采购”。

区信用办联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率先推出“诚信+政府采购”新模式,探索“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全流程管理。

(一)建立事前信用承诺机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信用承诺书,规范承诺书的格式、内容和签署形式。投标人在参加每个政府采购活动前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递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将信用承诺内容纳入企业档案,形成诚信记录,并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促进企业诚信守法,重视和培育企业商誉。

(二)推进事中信用审查环节。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与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在审核阶段,可实时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同时,在每个政府采购项目中设定5分权重的“诚信分”。凡采用价格评审的投标人,出现不诚信记录且在处罚期限内的投标人,最终报价在该企业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上浮10%;凡采用准入制预选采购的投标人,在诚信管理中受过主管部门通报处理且仍在实施期限内的,不得参与项目投标。

(三)探索事后联合奖惩应用。印发《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抽检评价工作方案》,对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对于失信行为纳入诚信记录,推送至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提高违法失信成本,倒逼供应商诚信履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曾舒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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